奥运奖牌计分规则_奥运会奖牌分数是怎么计算的?
1.全运会几分规则是什么?
2.奥运会中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第一、并列第二,奖牌会怎么分配?
3.女排夺冠,金牌算几块
4.奥运奖牌递补规则
5.全运会奖牌榜上为什么会出现0.5的样子?
平列成绩的是都发奖牌。
但奥运会规定,金牌只有一名,是不可能出现平列的,银牌,铜牌是可以的。不同比赛有不同的规则,有的是通过加赛,有的则是通过其他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数据来看。
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
奥林匹克运动会有一系列独特而鲜明的象征性标志,如奥林匹克标志、格言、奥运会会旗、会歌、会徽、奖牌、吉祥物等,这些标志有着丰富的文化含义,形象地体现了奥林匹克理想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内涵。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有蓝、黑、红、黄、绿5种颜色。五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
全运会几分规则是什么?
对于巴西与泰国的排名是:并列的。
奥运会排名方法和规则:
1、 先按金牌数量。(不管巴西是团队的也好,泰国是个人的也罢,头衔都只叫一枚金牌)
2、 如果金牌数相同,就看银牌。如果金、银牌都相同,则看铜牌.注意:排名里,多少枚银牌都比不上一枚金牌。同样,多少枚铜牌都比不上一枚银牌)
3、 比如A、B、C、D国的金、银、铜奖牌数分别是:A:10、0、0。B:9、10、10。C:9、10、10。D:1、1、1。则排名是:1:A。2:B、C。4:D。或1:A。2:C、B。4:D。
对于并列的排名,在媒体的播放里,当然是选择自己国家的排在前面。比如今年8月9号早上的捷克先拿了一枚金牌,而我们中国紧跟也拿了一枚。暂时的排名是并列的,而中国媒体中有些网页暂时的排名:1、中国。2、捷克。这也是正常现象的,谁叫我们是中国人嘛。而在人家捷克的媒体,排列如果是:1、捷克。2、中国。那也是正常的吖。
奥运会中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第一、并列第二,奖牌会怎么分配?
在中国军团的北京奥运金牌榜上,排名位列前六位的省市分别是:江苏9.5块、辽宁9块、广东7块、北京6块、山东5块、上海4.5块。按照现在已知的换算方式,奥运金牌带进十一运会后,目前的金牌前六位分别为:江苏16块、山东12块、辽宁12块、广东11块、上海10块、北京9块。很显然,这个榜单的变化将对十一运会的最终排名带来不小的影响。 以前奥运金牌带到全运会时,只算一块全运金牌。但是,各省市为了在全运会上比拼高下,参与奥运的积极性打了折扣。为了激发地方对奥运军团的支持,国家体育总局提高了奥运金牌的“待遇”,现在一块奥运金牌可以算成两块全运会金牌。但是,如果奥运金牌是双人及两人以上的团体项目,则只能是0.5×2=1块全运会金牌。以北京获得的6块奥运金牌为例,林跃、何可欣和张怡宁分别拿到了一块双人或者团体金牌,那么算成全运会金牌,就是0.5×2×3=3枚全运会金牌。其余3枚单项金牌,则可以算作6枚全运会金牌,这样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在明年全运会上北京已经拥有了9枚金牌。 这样的换算方式,还不能确保完全公平。比如在奥运会上打破世界纪录,其影响力甚至不在金牌之下。金牌除了实力还有一些偶然因素,为了鼓励各地冲击真正的巅峰,打破世界纪录也可以折算成一枚全运会金牌。当然奥运会这样人类顶级赛事,破世界纪录也可能会很频繁,为了确保“纪录”质量,如果仅仅在预赛中打破纪录,则不能算作全运会金牌。 按照这个标准,以我们山东省为例,尽管只有5枚奥运金牌,折算成全运会金牌也只有8枚。但是,刘春红在女子举重69公斤级决赛中,打破了抓举、挺举和总成绩三项世界纪录,谭淼则在女子4×200米自由泳决赛中,与队友一起打破了世界纪录。这样,山东明年全运会上又多了4块金牌,达到了12块。奥运金牌榜第二位辽宁,因为没有破世界纪录,所以全运会金牌现在只达到12枚,被奥运金牌榜落后自己的山东追平。 其他省市的竞争也是如此,高手相争,差距往往只在毫厘之间,等到十一运会全部结束,大家就可以看出奥运金牌对十一运大势的影响。
女排夺冠,金牌算几块
并列成绩的是都发奖牌。
不同比赛不一样,有些比赛可以通过加赛解决,比如射击,比如击剑,一枪一剑的问题,很省事,所以加赛就可以决出二三名了。
但是有些比赛太费劲了,比如游泳比赛的时候,人家才游完好几百米,累得不行了,再加赛就太惨绝人寰了,而且有些人可能耐力不好,爆发力好,加赛就很不公平了,这样的就只能出现两个第二名而没有第三名了。
奥运会基本信息:
奥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亦称奥林匹克口号。奥林匹克运动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 Altius, Fortius)”。
奥林匹克会旗于1913年由顾拜旦亲自设计,长3米,宽2米。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正式采用。奥林匹克会旗上面是蓝黑红三环,下面是黄绿两环。
国际奥委会在1958年于东京举行的第55次奥运匹克全会上最后确定还是用《奥林匹克圣歌》(《撒马拉斯颂歌》)作为奥林匹克会歌。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奥运会
奥运奖牌递补规则
女排夺冠,金牌算1块。奥运会奖牌榜集体项目只计算一枚金牌,但是每个队员都可以拿到一枚金牌。在球类比赛中,冠军球队每个队员都有金牌,但是只有一块计入金牌榜。包括足球比赛,篮球,和各类多人参加的比赛。
扩展资料:
1896年首届现代奥运会以来,奥运会的种种奖励,特别是奖牌,已经历了多次的变化。
1978年奥运会章程正式制定之前,对奖牌的制作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根据1978年制定的奥运章程规定,奥运会奖牌的直径不得小于60毫米,厚度不得小于3毫米,金、银牌必须用纯度为92.5%的银子制作,金牌至少要镀金6克。
奥运会奖牌的设计和制作,历来都由主办城市的组委会负责,国际奥委会和国家奥委会都不参与。
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在希腊举行时,只有第1和第2名优胜者才能获得奖牌,冠军得一枚银牌,亚军得一枚铜牌。另外授予冠军橄榄枝皇冠,亚军是月桂枝皇冠。这届奥运会奖牌的直径为50毫米。
1900年的巴黎奥运会是至今唯一的不授予奖牌的奥运会,冠军们的奖品是值钱的艺术品。此后6届奥运会,奖牌分别由组委会独出心裁设计制作,形状各异。
1909年通过一项规定,对奖牌正面的设计实行标准化。奖牌的直径由30毫米(1908年伦敦)直到60毫米(1920年安特卫普)。
1928年,意大利艺术家朱塞佩·卡西奥奥利的象征胜利的设计。
1972年起卡西奥利的设计一直用于奖牌的正面,背面则由组委会加上自己的设计。
年夏季奥运会的奖牌是由洛杉矶组利为阿姆斯特丹奥运会设计的奖牌图案一直沿用至今。
1928-1968年的奖牌两面都是卡西委会聘请的艺术家杜·斯特默尔设计的,直径60毫米、厚4毫米。冠军的金牌含有24K金6.5克。奖牌置于蓝天鹅绒的小匣中以防损坏。
除对获胜的选手授予奖牌外,对选手的其他奖励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所变化和发展。如1936年柏林夏季奥运会,在通常的奖牌之外,组委会效法古罗马的方式,奖给冠军们一顶栎树叶制的皇冠,此外还奖给一株小栎树,让他们带回家,栽种在他们自己选择的地方。
奥运会、亚运会以及各个单项世界锦标赛,都授予竞赛的优胜者金牌、银牌和铜牌。可是,在很久以前,体育竞赛中的优胜者所获得的奖赏,却是一个用橄榄树桂树枝编织成的圈圈,即“桂冠”。
1465 年,在瑞士苏黎世举地的一次游艺会上,曾奖给三级跳项目的获胜者一枚金牌。这可能是首次没有给予获胜者“桂冠”。1895 年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优胜者获得的就是这样的“桂冠”。
直到 1907 年,国际奥委会在荷兰海牙召开的执委会上,才正式作出了授予奥运会优胜者金牌、银牌和铜牌的决议,并在随后举行的第4 届伦敦奥运会上开始实施。
自 1924 年第8 届巴黎奥运会起,国际奥委会进一步作出了如下补充决定:优胜者除授予奖牌外,还同时发给证书(奖状)。
决定对金牌、银牌、铜牌的设计、制作作了具体的规定:一、二、三等奖的奖牌直径均不小于60 毫米,厚度为3 毫米。
其中,一等奖(金牌)和二等奖(银牌)的奖牌用银制作,其纯度(含银量)不低于92.5%,一等奖奖牌(金牌)的表面至少镀6 克纯金。以上这些规定从1928 年的第9 届阿姆斯特丹奥运会上开始使用至今。
全运会奖牌榜上为什么会出现0.5的样子?
奥运奖牌的递补规则是对应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比赛名次进行更正,依次递补。
奥运会奖牌是奥运会中一种以奖牌奖励激励运动员的形式。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属于国际奥委会所有,并且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1928年第9届奥运会,奖章正面的图案才正式统一。奥运奖牌的递补规则是对应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比赛名次进行更正,依次递补。
国际奥委会在审批后进行奖牌递补,并安排相应仪式。递补奖牌共有四个步骤,分别是法律程序、递补奖牌的准备阶段、国际奥委会批准决议以及递补仪式,一共约需2~3年。
奥运会的奖牌历史
1896年首届现代奥运会以来,奥运会的种种奖励,特别是奖牌,已经历了多次的变化。
1978年奥运会章程正式制定之前,对奖牌的制作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根据1978年制定的奥运章程规定,奥运会奖牌的直径不得小于60毫米,厚度不得小于3毫米,金、银牌必须用纯度为92.5%的银子制作,金牌至少要镀金6克。
奥运会奖牌的设计和制作,历来都由主办城市的组委会负责,国际奥委会和国家奥委会都不参与。
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在希腊举行时,只有第1和第2名优胜者才能获得奖牌,冠军得一枚银牌,亚军得一枚铜牌。另外授予冠军橄榄枝皇冠,亚军是月桂枝皇冠。这届奥运会奖牌的直径为50毫米。
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奖励前12名,如果参加决赛的队数不足12个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其它项目有11名(含11名)以上运动员(队)参加的,奖励 8名; 8名至10名的,奖励 6名;5名至7名的,奖励3名; 3名至4名的,奖励 1名;2名(含2名)以下的,不进行比赛。
(二)各项目获得比赛前 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三)足球(男子20岁以下组、女子成年组)、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获得前 3名的队,分别按 2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足球项目(男子16岁以下组、女子18岁以下组)获得前 3名的队,分别按 2枚金牌、1枚金牌、0.5枚金牌进行统计。
(四)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前12名的,分别按26、22、20、18、16、14、12、10、8、6、4、2分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 8名的,分别按13、11、10、9、8、7、6、5 分进行统计。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五)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
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并列,则继续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统计。
(六)运动员在第29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0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注册的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统计办法为:
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按照2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一个名次,分别按照26、22、20、18、16、14、12、10分进行统计。
两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每人按照1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13、11、10、9、8、7、6、5分进行统计。
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除外):每获1枚金(银、铜)牌,每人按照1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13、11、10、9、8、7、6、5分进行统计。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该代表团只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26、22、20、18、16、14、12、10分进行统计。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每人按照1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13、11、10、9、8、7、6、5分进行统计。
(七)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29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0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按照两次计分办法进行统计。具体统计办法为:
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按照2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每获一个名次,分别按照26、22、20、18、16、14、12、10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
两人以上(含两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每人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13、11、10、9、8、7、6、5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该输送单位只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26、22、20、18、16、14、12、10分进行统计。
(八)运动员在第29届夏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增加 1枚金牌和13分计入运动员注册的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
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29届夏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增加 1枚金牌和13分计入运动员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两次计分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
具体加分加牌办法为:在奥运会设置的比赛项目(小项)决定名次的决赛(不含预赛、复赛、资格赛等)中,运动员所获名次的最好成绩超过本项目决赛前的最新世界纪录,则按 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九)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排名办法
1、第一次排名:解放军代表团与各代表团共同排名,决定解放军代表团的名次,但不公布。
2、第二次排名:将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运动员所获得的奖牌和分数分别计入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后,各代表团(不含解放军)进行重新排名。
3、正式公布各代表团第二次排名成绩,但解放军代表团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布,与相同名次的代表团名次并列。
(十)两次计分具体统计办法
1、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每获一个名次,分别按照13、11、10、9、8、7、6、5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
2、两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每人按照0.5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6.5、5.5、5、4.5、4、3.5、3、2.5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
3、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除外):只计分数,不计奖牌。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6.5、5.5、5、4.5、4、3.5、3、2.5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如一个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计入该输送单位的分数最多不得超过所获名次的满分。
4、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项目:只计分数,不计奖牌。每获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13、11、10、9、8、7、6、5、4、3、2、1分统计给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如一个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计入该输送单位的分数最多不得超过所获名次的满分。
5、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拳击、击剑、柔道、跆拳道、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项目比赛中,如果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与原输送单位的运动员在冠亚军决赛中相遇,则解放军的运动员将不实行两次计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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